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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2  浏览次数:183
核心提示:记者近日从省经信委获悉,我省将贯彻落实工信部要求,在全省常态化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据省经信委信息化处
 川商服贸〔2013〕4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园区,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积极促进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国际合作空间和新途径,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定于2013年5月28日-6月1日在北京举办,国家将把“京交会”打造为全球服务贸易领域规格最高的综合贸易平台。为推动四川服务业企业“走出去”,促进我省服务贸易企业迅速成长,我厅将组织四川省代表团参展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时间:2013年5月28日-6月1日
(二)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
(三)永久支持单位: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四)支持单位:外交部、教育部、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体育总局、统计局、旅游局、邮政局、中医药局、外汇局、中国贸促会
(五)主题:服务贸易:价值提升新引擎
(六)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天辰东路7号)
(七)面积:展览区面积5.2万平米,会议区面积2万平米。
二、活动安排
  “京交会”由开幕式暨高峰会、高层论坛、推介洽谈、综合展示、主题日活动、权威发布六类活动组成。5月28日-29日联合国贸发会议、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将在京交会期间共同主办“全球服务论坛.北京峰会”。
(一)开幕式暨高峰论坛
2013年5月28日上午举行开幕式,邀请国内外政要及经贸部长、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负责人等出席。
(二)高层论坛
将围绕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就共性问题、新热点、新业态、新领域等主题进行深入研讨。
(三)推介洽谈
推介洽谈涵盖服务贸易12个领域,包括会展、设计、会计、广告、研发、信用、商务法律、金融、旅游、数字动漫、文化贸易、体育、故事驱动中国大会、版权交易、通讯、运输、医疗、中医药服务、健康服务、国际节能合作、智能城市、绿色能源、环境服务、教育、建筑及工程服务、电子商务、分销、服务外包、供应链服务等29个板块,采取推介会、洽谈会、发布会、展览展示和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
(四)综合展示
由主国际展示区、跨国公司展示区、省市及港澳台展示区组成,展示各国、地区和企业服务贸易发展成就和就重点项目进行展示推介。其中,四川省综合展馆面积60平米,总体宣传我省服务贸易优势领域和发展成果,以及四川参展企业风采。
(五)主题日活动
由行业主题日、国别主题日、省市主题日、港澳主题日、中央企业和跨国公司主题日组成。活动内容包括推介路演、对口洽谈等多种形式。
(六)权威发布
由有关部门、国际组织、国际商协会、国际或国家级服务业协会发布服务贸易相关政策和信息。
三、扶持政策
  我厅免费为参会代表办理代表证等参会手续,并将积极向组委会争取部分论坛、活动、推介会的免费名额。参会园区和企业可提交相关材料(展品、模型、文字、图片、视频)等至四川团组择优免费展示。
四、工作要求
  四川代表团本次参展将体现四个结合:一是传统与现代结合,突出重点行业(传统:文化、旅游、建筑工程承包、中医药服务等;现代:软件和服务外包、现代物流、会展、电子商务、工业设计、分销、专业服务等);二是统一布展与专业展示结合,突出四川特色(省综合展馆,市州、园区或行业专项展馆);三是制造业与服务业结合,突出产业联动;四是宣传与招商结合,突出参展实效。请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组织动员
请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园区和行业协会积极组织服务贸易企业和有服务采购需求的制造业企业参展参会,同时注意收集参会企业交易项目需求,指导参会人员于2013年4月15日前登录京交会官方网站(www.ciftis.org)“报名申请”栏目,完成在线注册报名,将参会回执(附件)和交易项目需求于4月15日前报我厅。
(二)推介洽谈
推介洽谈板块活动内容丰富,涵盖面宽,有意愿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与相关板块承办机构联系,认购展区(位)进行精装布展或认购展位,并告知我厅。目前大会初步确定的会议活动131项,详见附件2(电子版)或京交会官方网站。
(三)宣传材料要求
请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包括介绍文字、宣传图片、视频、展品等。
1.文字精简、100字以内。
2.图片为JPG格式,清晰、具有代表性,1M以上。
3.视频用FLV或WMV/AVI格式,1024*768(标准4:3)或者1280*720(16:9)的宽屏格式。
4.展品为动漫手办、工艺美术品等,大小不超过0.4m*0.3m*0.3m,重量不超过5公斤。
5.文字、图片、视频务请于4月30日前提供,如有展品,请于4月30日前告知厅服贸处,经确认同意后自行携带至京交会四川馆提交,并自行做好保管工作。
(四)住宿安排
为便于开展工作,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原则上统一住宿,费用自理,请于5月10日前确定参会人员,以便预订房间。
企业参会代表原则上自行安排住宿。如需我厅代订住宿的,请于5月10日前告知。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电子版及相关附件,可通过四川省商务厅网站(www.sccom.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六、联系方式:
  四川省商务厅服贸处
联系人:米思吉,鄢宇
电  话:028-83225950,83221772
传  真:028-83221772
电子邮箱: scswtfwmy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届京交会参会回执
2.第二届京交会会议活动(电子版)


四川省商务厅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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