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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重点人群就业,《规划》提出了哪些举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7  浏览次数:692
核心提示:《规划》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困难群体、化解过剩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作了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  一是切
    《规划》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困难群体、化解过剩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作了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

  一是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划》提出,要着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岗位,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

  二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会。

  三是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规划》提出,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做到零就业家庭“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是高度重视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规划》提出,要将职工安置摆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拓宽分流渠道,加强转岗再就业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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