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我部联合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结合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安排,深入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抓创新、调结构、促融合、提效益”的中心任务,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把减负工作与经济运行、结构调整、职能转变等紧密结合,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更加注重协调配合,更加注重长效机制,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在规范涉企收费、落实惠企政策、开展调查评估、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督促检查等方面创新工作内容、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抓好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落实税收优惠等各项惠企措施。
(二)继续规范涉企收费。继续联合有关部门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收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结合纠风工作安排适时开展治理。
(三)建设负担调查体系。进一步完善调查报表、统计软件和网络系统,做好地方减负机构和相关企业培训工作,逐步形成网上直报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负担调查体系,夯实减负工作基础。
(四)探索建立负担指数。组织课题研究,分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企业负担构成,形成更加科学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开展相关调查,完善地区、行业负担评价报告,探索建立负担指数,并以适当形式对外发布。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继续举办宣传周活动,通过巡讲、培训、现场咨询等形式,加大惠企政策和减负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协会、媒体、企业、专家共同参与,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企业发展的氛围。
(六)完善减负工作机制。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指导,及时将调查评价结果与各地交换意见,督促改进减负工作。加强工作交流,完善省际相互检查和区域交流机制。
(七)加快推进法制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负担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为减负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八)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围绕结构性减税、收入倍增计划、费改税等对一些行业、企业的影响开展研究,提出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性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方案请于3月31日前报我部)。
二是注重协同配合,发挥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结合本地行业特点和区位优势,形成工作亮点。
四是加大督察力度,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何海林、宋烜懿,电话:010-6820527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