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经集中评定后所确定的,示范工作周期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示范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示范园区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一同加强对示范园区的工作指导和跟踪管理,督促落实相关主要工作任务;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示范园区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把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纳入地方专项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力度,确保主要工作任务落实。
通知还要求,各示范园区在试点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开展产业专利导航,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引导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构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或执法机制。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自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以来,以提升产业专利运用能力为核心,以支撑产业发展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重点,在引领带动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大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支撑园区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