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我委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重点范围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轨道交通、食品饮料、轻工纺织等行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申报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企业设立2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或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2.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企业从业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应不低于80%。
3.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经济效益显著,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5项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3项以上。
4. 2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5.积极开展工业设计宣传推广工作,履行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职责。
二、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力培育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是落实省委确定的创新发展战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初审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遴选申报对象;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及时上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和初审、推荐工作,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及电子版)汇总报送我委。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 电 话:028-86260373
邮 箱:109818746@qq.com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 编:610013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