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重组的若干措施》,从完善更强有力的上市培育工作机制、建立更高质量的上市后备资源队伍、营造更优良的上市培育政策环境等六大方面提出举措,促进深圳市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细分行业龙头为特色,突出战略新兴产业、境内境外上市和并购重组并举的产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若干措施》提出,各类拟改制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中小企业应及时在市上市培育办和各区上市培育工作部门备案登记。市区两级上市培育工作部门应加强对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参照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准入标准,定期对深圳市和辖区中小企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改制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后备资源库,构建深圳市中小企业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及挂牌的后备资源队伍。同时,按照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目标,编制和实施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重点培育计划,实施梯度培育。此外,深圳市将加大对改制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投资,特别是对种子期、初创期的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加快其成长步伐。
为营造更优良的上市培育政策环境,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将安排资金,对深圳市中小企业在改制、辅导两个阶段给予资金资助;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中小企业,以及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挂牌企业给予奖励或补助。
在充分考虑改制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土地的实际需求的同时,深圳市将合理制定年度产业发展土地供应计划,促进更多具有高新技术、高端品牌、高附加值的优质募投项目在深圳市落地,现有产业集聚园区及各种存量调整产业用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改制上市企业进驻。《若干措施》还提出规范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改制上市企业租用无产权生产经营用房的,为证明其生产经营场所的稳定性,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是否位于正在实施的房屋征收及土地整备范围的证明文件。同时,给予改制上市企业产品检验检测费用优惠,市属检验检测机构为改制上市企业提供质量检验、计量检定、标准查询、特种设备检测等技术服务时,在国家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予以减免。
深圳还将推行更周到的协调服务措施,对列入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后备资源重点培育计划的企业,纳入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大企业名单,并进入市领导挂点服务范围。市、区各有关部门在为上述企业办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环保审批等涉及改制上市有关事项时,应按照深圳市的相关规定,为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此外,及时出具合规性证明函件、加快国有股权相关事项的审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为加强对企业并购重组的扶持,《若干措施》提出在深圳市投资引导基金下,设立并购重组类子基金,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促进改制上市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一步发展壮大。构建并购重组服务平台,鼓励各类市场服务组织为上市企业并购重组提供项目信息、企业路演、融资服务、人才培育等,开展并购项目对接和服务。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为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提供融资支持。另外,深圳市将支持和引导上市企业以整体上市、定向增发、资产收购等形式开展并购重组,重点扶持深圳市产业链缺失、高端品牌、高端技术等并购项目,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