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重点任务
加快县域产业转型升级
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
加强县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强化科技惠民利民
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县(市、区)科技进步贡献率的平均水平要达到55%以上,R&D(研究与试验发展)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平均水平要达到1.2%以上,以此夯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底部基础。
《意见》以促进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提出了6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快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加强县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强化科技惠民利民、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
为构建县域现代产业体系,《意见》提出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引领行动,支持县(市、区)围绕“川字号”优势特色产业和区域特色农业,开展川茶、川菜等十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示范;支持县(市、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县(市、区)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协同创新示范基地,进一步探索并推广校地、院地、校企、院企合作机制和经验。
民生与社会事业方面,将实施科技惠民提升行动,加强疾病防治技术在基层的普及推广,加快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创新网络向县域发展;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的科技需求,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产品,布局建设一批科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探索建立“企业+专合组织+科技+基地+农户”等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和新型主体带动脱贫攻坚。
为确保《意见》落地,县(市、区)将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体系,支持县(市、区)在科技服务管理、知识产权运用保护、人才吸引等方面先行先试,破除制约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