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符合规定的三大粮食作物制种,指符合《种子法》规定、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或经当地农业部门备案开展的水稻、玉米、小麦制种,包括扩繁和商品化生产等种子生产环节。补贴比例方面,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中农发集团等中央单位补贴65%。
“我国制种保险投保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参保率仍然较低、赔付率较高,在防范种业生产中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鉴此,中央财政有必要出台制种保险的支持政策,推动建立市场化的种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