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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 20日到30日不要往办税大厅窗口跑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3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次数:1764
核心提示:1月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网获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于1月20日开始进行金税
1月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网获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于1月20日开始进行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工作。届时,相关业务将停止对外办理,对应的信息系统将进行停机切换。
 
也就是说,在以下时间段,办理这些业务就不要往办税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服务场所跑了,否则要白跑一趟哟。
 
一、停止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一)涉税业务
 
2019年1月20日18:00至2019年1月31日8:3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含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机)、各类申报客户端(含个人所得税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等暂停服务。
 
(二)非税收入业务
 
对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的非税收入业务,除普通公路路产损坏占用赔(补)偿费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外,其他非税收入业务在2019年1月20日18:00至2019年1月31日8:30期间暂停办理。
 
二、停机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作废。
 
(二)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勾选确认。
 
(四)涉税(费)业务咨询。
 
三、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9年1月31日8:30起,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恢复办理各项税(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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