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各地稳就业措施密集出台。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包括北京、天津、吉林、河北、山东、云南在内的20多个省份出台稳就业相关政策。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去年12月印发,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各地稳就业措施将《意见》落到了实处。
《意见》明确:“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据记者梳理,在目前已出台的各地政策中,北京、黑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海南、云南等地与《意见》要求保持一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部分省份则制定了高于《意见》的返还标准。如,黑龙江提出,深度贫困县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湖北则表示,对不裁员或纳入化解过剩产能清单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孙永勇认为,对于企业来说,失业保险的费率本身就不高,一般在1%(企业0.5%+个人0.5%)左右,返还的基金规模不会很大,但相关措施体现了政府积极为企业减负的态度。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推行“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并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扩大到16岁至26岁的失业青年。各地出台的稳就业措施中,也涉及提高见习补贴标准等举措。其中,云南提出,从2019年起,省级见习补贴标准(包括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可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800元。黑龙江提出,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海南明确表示,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就业创业研究室主任张丽宾认为,我国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阶段,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对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专家同时提出,稳就业是系统性工作,需要在多个层面打出“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