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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引导金融围绕“5+1”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支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7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763
核心提示:●稳步推广以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长虹模式 ●支持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挂牌、融资 ●大力开展企业上
●稳步推广以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长虹模式”
 
●支持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挂牌、融资
 
●大力开展企业上市梯度培育,2022年上市企业空白市州实现零的突破
 
●有序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政府引导基金设立
 
●鼓励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投融资机构打造“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
 
1月3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5+1”产业金融体系建设的意见》,引导金融围绕“5+1”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支持,提出到2022年,全省工业融资规模增长到1.5万亿元,工业直接融资占工业融资规模的比重力争达15%等目标。
 
不同于单独的产业发展规划和金融发展规划,《意见》整合了产业、财政、金融等各项资源,更具融合性和系统性。
 
围绕产业发展整合金融资源。全省将引导金融资源根据“5+1”产业的产业属性、发展阶段和多样化需求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企业转型升级。探索更多产业链融资模式创新,我省将稳步推广以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长虹模式”,力争到2022年累计新增应收账款融资5000亿元等。
 
围绕产业发展完善金融服务。我省将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同时,进一步完善区域性股权融资平台,支持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挂牌、融资,支持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在重点产业发展区域设立服务分支机构等。
 
围绕产业发展优化融资结构。《意见》提出以省属国有上市公司为重点,推动上市公司兼并重组,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支持设立四川国企改革ETF基金(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力开展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到2022年末,力争沪深上市工业企业累计达120家,上市企业空白市州实现零的突破。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符合布局优化要求的产业项目投资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
 
围绕产业发展组织财政资源,重在整合优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对五大万亿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的引导带动作用。同时,统筹产业基金支持方向,形成政府产业基金与商业性基金错位发展、互为补充的格局,有序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探索省级基金间、省市基金间的协同运作方式。
 
围绕产业发展营造金融环境。《意见》提出推广“盈创动力”金融服务模式,鼓励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投融资机构打造“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纵向覆盖省市县、横向覆盖多产业的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同时提出要实施“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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