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流程,提供在线办理渠道。企业注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除按照现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线下办理外,还可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自行录入清算组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即可完成在线备案程序,无需提交备案申请书等纸质文书材料。
降低成本,提供免费发布公告途径。省市场监管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中增加了企业注销公告功能页面,企业依法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的,除通过报纸等途径外,还可以在《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公告情况”的“公告报纸名称”处填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即选择通过公示系统免费发布公告。
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文件。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登记机关按照《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要求执行,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张等材料。同时,我省已实施清税证明电子化传递,按照优化市场主体注销登记流程的要求,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接口即可查询企业清税状态,对“未进行登记信息确认”以及“进行登记信息确认但已清税注销”两种情形的,不再收取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预计8月底前,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托省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提高服务效率,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