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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五招降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6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1772
核心提示:  2019年一季度末,五家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是1.99万亿元,占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比重是19.94%,完成年初制定
   “2019年一季度末,五家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是1.99万亿元,占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比重是19.94%,完成年初制定信贷计划的55.31%。”在昨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介绍称,截至一季度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16.85%,较各项贷款的增速高12.4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户数290.13万户,比年初增加45.22万户,阶段性完成了“两增”目标。五家大型银行一季度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是4.76%,较去年四季度下降0.13个百分点。


  祝树民表示,银保监会在前期监管引导的基础上又对大型银行进行了专门的部署。在信贷投放方面,要求大型银行单独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信贷计划,确保完成全年增长30%以上的目标;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一是要将享受政策优惠产生的红利充分反映到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和内部绩效考核中,合理确定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二是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主动减费让利。三是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信贷审批及放款环节提高时效,降低小微企业的中间费用。四是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相应降低企业担保费、押品评估费等费用负担。五是创新信贷产品,加大续贷支持力度,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资金周转成本。


  祝树民表示,未来,银保监会在推动小微企业降利率的同时,还要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的各种附加费用。具体来看, 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提高信用贷款的比重使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其他附加成本减少;二是要求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在没有其他实质性服务的前提下,只收息不收费,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利息以外的其他费用;三是推动担保机构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的担保费下降,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五百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费原则上控制在1%以内,五百万以上的担保贷款的担保费控制在1.5%以内;四是对于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评估费、公证费等费用,推动地方政府能减的就减,减不了由政府给予相应补贴;五是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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