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包括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将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在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将形成服务事项清单并公布。按照“一家牵头、统筹协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同时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联合审图,将消防、人防、技防等专项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整体性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并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且依法备案的施工图作为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含消防备案)的依据。推行“多测合一”,将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测绘测量工作,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推行档案、消防、规划、人防等事项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涉及工程现场核实验收环节的,实行“同时受理、并联核实、限时办结”。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要求成都市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大厅,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职能职责和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阶段办理、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建立健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配套制度;建立“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实施全过程督办。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记者 刘文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