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针对贷款定价问题,市场上有两种观点:一是新增贷款利率挂钩货币市场利率;另一种是通过LPR定价,信贷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生成。“新定价基准要确保人民银行的政策目标能快速有效传导至存贷款市场。”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LPR是较为合适的贷款定价基准。一方面,LPR在我国已经运行了6年时间,不少银行在实际贷款定价中采用了LPR定价方式;另一方面,贷款定价基准要具有较好的稳定性。若贷款定价参照货币市场利率,可能会导致贷款利率波动较大。
其实早在2013年10月份,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后,人民银行便创设了LPR。但在实际运行中,LPR对市场敏感度较差,与贷款基准利率的利差逐渐收窄并趋于稳定。当前,贷款基准利率为4.35%,LPR利率维持在4.31%已经有一年多。
华创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张瑜表示,未来利率的传递定价为“MLF(目前一年期利率为3.3%)+加点=LPR,LPR(目前为4.31%)+加点=贷款利率(目前加权贷款利率为5.94%)”。加点幅度由各个银行根据自身资金成本、风险偏好等决定。后续还需关注LPR向下调整幅度、5年期LPR水平、纳入MPA考核的细节、存量贷款过渡细节、企业是否有主动置换贷款合同的选择权等内容。
“LPR新报价机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将LPR挂钩MLF操作利率,增强了人民银行对于信贷市场融资成本的‘抓手’作用,为未来进一步畅通货币政策的利率(价格型)传导渠道奠定第一步基础。”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新的LPR报价由日度报价调整为月度报价,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标的由基准利率调整为更为市场化的利率后报价的稳定性。而报价行的扩围更全面参考了整个银行业不同风险偏好银行的定价水平。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尽管有官方的定价基准,但在实际运行中,不同银行、不同业务会采用不同的参考基准。LPR起源于美国,至今已有近90年的应用历史。上世纪70年代之前的利率管制时期,LPR定价机制几乎应用于美国所有商业贷款。而在利率市场化深入之后,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使用LIBOR作为信贷基准利率,LPR也逐渐与联邦基金目标利率挂钩。据报道,如今美国LPR主要对1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规模贷款定价发挥作用。2017年,美国大型银行中仅17.6%的贷款使用LPR定价,而小型银行接近60%的贷款使用LPR定价。
与美国类似,日本在完成利率市场化之后,对大企业贷款的定价转向参考TIBOR、LIBOR等货币市场利率。LPR主要是在中小企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以及消费贷款定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不过,鄂永健认为,短期来看,在完善LPR形成机制后,银行的新发放贷款将主要参考LPR定价,暂时不会像美国和日本一样,不同类型的银行、不同的信贷业务参考不同的定价基准方式。
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企业贷款实际利率下行,LPR被寄予厚望。完善LPR形成机制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在专家看来,新的LPR形成机制确实能增强货币政策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当前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以1年期MLF3.3%的利率加点形成的新LPR利率,会比原来4.31%的LPR利率有所回落,新发放的贷款实际利率也会有所下降。另外,大多数银行在制度、系统、工具等方面已经做好了利率并轨的准备,可以确保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平稳运行。
不过,连平认为,短期内贷款价格水平变化可能并不十分明显。贷款定价起点由当前贷款基准利率的4.35%降为MLF的3.3%,并不意味着贷款利率要整体下降1%。企业信贷融资成本的高低最终取决于企业自身基本面、信用质量、盈利能力等。新报价方式可能让资信等级高的大企业有了与银行更大的议价空间,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银行对于信用风险的担忧是决定其融资成本的重要因素。
“若在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加点幅度方面有所约束,LPR新机制很可能配合类似MPA定价偏离度考核等政策共同发力。”连平说。人民银行已明确,将把银行的LPR应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督促各银行运用LPR定价。
“完善LPR形成机制确实对银行降低小微民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有一定促进作用,但这只是一个方面。”鄂永健认为,解决融资贵问题还需要银行创新经营模式、监管部门提高风险容忍度、中介机构减费让利等组合政策发力,以稳步引导企业融资成本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