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1日讯(记者 李慧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8〕31号)及市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成都市鼓励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有关要求,近日,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联合成都市财政局共同印发《成都市车位共享绩效财政补贴方案(试行)》(下称《方案》)。
《方案》指出,参考《成都市车位共享绩效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考核结果,经市新经济委综合评审后,对90分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元/年的资金补贴;对80至89分的车位共享服务企业给予25万元/年的资金补贴;对70至79分的车位共享服务企业给予20万元/年的资金补贴。
市新经济委将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补贴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审,依据市交通运输局考核等级、覆盖车位数、撮合交易成功笔数、活跃用户数(每月交易1次以上)进行打分,最终按照排名和资金安排情况确定获得成都市车位共享绩效财政补贴的企业名单。在成都市内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车位共享服务的运营企业;以及年度获得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考核等级AAA级或AA级的车位共享服务企业均有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