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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提高省级科技计划中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0  来源:四川新闻网  浏览次数:1786
核心提示: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9日讯(记者 胡旭阳)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技厅出台《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9日讯(记者 胡旭阳)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技厅出台《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中哪些项目类型可以开支间接费用进行了明确,大幅度提高了智力密集型项目尤其是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的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办法》明确,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的间接费用,可按不超过项目专项资金总额的60%进行核定。

间接费用是指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单位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技人员的绩效支出等。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将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更大力度支持科研人员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激励更多科研人员勇闯科研“无人区”,催生更多科研“奇香异果”。

《办法》中明确,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大学生苗子、软科学、研发类平台项目以及参与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并承担再研发任务的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可开支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为:5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办法》中对于软科学、应用基础研究、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等智力密集型项目的间接费用可按项目专项资金总额进行核定,即5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为不超过40%,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为不超过3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30%,均高出中央相关项目10个百分点;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按不超过项目专项资金总额的60%进行核定,切实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可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间接经费比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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