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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1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1799
核心提示: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郁琼源)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10日在北京调研时表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郁琼源)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10日在北京调研时表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要添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

 

  在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王军强调,当前正值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期,正处2月份申报纳税期,税务总局编制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各级税务机关要在确保新政策精准落地的同时,巩固和拓展已有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工作,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办税操作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确保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针对近日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带来办税缴费业务将逐步增加的情况,王军在解答纳税人电话咨询时说,税务总局在依法将2月份申报纳税期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省延长至3月6日的基础上,梳理发布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和有关操作问答,纳税人绝大部分业务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平台办理,对一些个性化问题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决,对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个别事项,税务部门将为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错期错峰安排办理,并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继续对税务部门给予理解支持,共筑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

 

  王军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大力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税务总局将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再推出一批优化税费服务和增进办税缴费便利的措施,并做好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的监测维护,确保运行稳定;各地税务部门要在延长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基础上,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最大程度减少办税缴费服务场所人员聚集,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在疫情防控上再加力。”王军说,要尽全力保障办税服务厅所需防护用品和设施到位,尽全力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合理配置和身体健康,尽全力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营造安全放心、高效便利的办税缴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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