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6  来源:卫生健康委网站  浏览次数:1759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在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