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和条件:2020 年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12 个月的本市民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补贴标准:企业招用毕业生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 12个月后按 4000 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及 12 个月的社保单位缴费部分补贴。
所需资料:民营企业营业执照;《成都市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成都市民营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申报时限:企业需在为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保满 12 个月后的 3 个月内提出申报。
提示:本细则规定的补贴与《关于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8〕193 号)规定的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具体详情请戳链接: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26473/2020-07/13/content_d3a6c9425af548dca815d3bfbe5f4fe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