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中小企业攀枝花网 » 政策 » 政务动态 » 正文

国务院通报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情况:细化《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金台资讯  浏览次数:1845
核心提示:通报在提及关于完善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中指出,细化《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广东省有关单位反映,《保
 通报在提及关于完善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中指出,细化《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广东省有关单位反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部分条款属于原则性规定,关于欠款投诉处理的有关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不够明确。建议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等拖欠行为,由相关主管部门分别研究有关投诉处理程序和管理职责,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保障条例实施效果。(拟转办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