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在“完善川渝职称互认机制”方面,要求积极探索区域性职称互认机制。持有两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互认工作,由各市(州、区)、有关部门或企业,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参照执行。
在“积极助推乡村人才振兴”方面,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助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地可结合实际,在教育、卫生、农业、工程等系列建立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所评职称在规定的基层范围有效;基层事业单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甘孜、阿坝、凉山州和乐山市部分县区(马边县、峨边县、金口河区)要继续推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评审工作,实施部分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单独划定工作。支持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激励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系列或专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开展相应职称评审,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
据悉,今年6月底前,各地、省级有关单位均要完成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发布、职称网上申报、结果公示等一体化管理和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查核验;有序推进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化,启动使用全省统一版本电子职称证书。 (袁菡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