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岗位设置,《通知》明确,根据单位工作实际,由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及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具体设置体育总教练和体育教练员岗位,并纳入体育专业技术岗位序列管理。其中,体育总教练岗位是指负责统筹管理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体育教练员岗位是指具体从事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另外,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共建四川省优秀运动队学校、建有高水平优秀运动队的高等院校原则上设置体育总教练岗位1至2个,体育教练员岗位按照运动项目开展情况,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其他学校可根据运动项目发展实际和学校师资比例,合理确定体育总教练员和体育教练员岗位数量,原则上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不少于2个,省幼儿体育基地示范园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不少于1个。
育总教练主要负责规划和统筹管理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等工作,对学校训练设项、招生及发展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根据项目特点、训练大纲、选材条件、生源等情况,带领指导体育教练员开展选材、育才、训练和竞赛工作;体育教练员主要负责具体从事学生体育专项技能培训、体育后备人才选育等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专项体育运动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青少年学生健康体适能、技能体适能的训练;负责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和竞赛活动;负责体育运动损伤康复、疲劳恢复等理论知识及技能的传授;负责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发现和培养。
要注意的是,聘用人员在符合国家、省和单位岗位聘用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这些条件:比如,要求退役时年龄应在20至40岁之间,特殊项目年龄可适当放宽。或者具有从事体育项目专业训练经历,曾获得全省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获得全国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等。
《通知》表示,用人单位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时,符合《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等考核招聘规定的,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择优聘用。招聘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可担任体育教师。学校应为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体育教练员配备指导教师,指导体育教练员开展体育运动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等工作。 (王波 袁菡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