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部门发布的通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省份进行奖补。
通知明确,将结合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小微企业造成的影响和原政策具体实施情况,对原政策进行适当完善。主要通过增设奖励系数等,对于降费成效明显的地方提高奖励标准,引导地方将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降低到1.5%及更低水平;继续通过设定区域补助系数,体现向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另外,为提高奖补政策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精准性,强化了对有关业务数据等信息的审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