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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公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全省通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3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982
核心提示:8月1日,记者从公安厅获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居
8月1日,记者从公安厅获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公安厅即日推出未满16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通办业务。
 
此前,根据公安部部署,按照“试点先行、区域实施、全省推行”的原则,公安厅于今年7月15日起在成都、德阳、眉山、资阳4地先行试点未满16周岁公民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通办。截至目前,4地共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14人次。
 
据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申领人申请时未满16周岁,与代办的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之外的本省县(市、区)共同生活居住,且申领人及监护人已办理居住证或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可携带需提交的材料由监护人陪同至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点办理。(记者 伍力)
 
关键词: 身份证 跨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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