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2018〕26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6〕212号)及《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17〕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7年组织开展了示范基地发展质量的试评价工作及第八批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规〔2017〕107号,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试评价结果的通报》(工厅规〔2018〕115号,附件2)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八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规〔2018〕36号,附件3)一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发展质量试评价结果加强对辖区内示范基地指导和支持的针对性,推动示范基地始终保持发展的先进性,对照指标评价体系,做好2018年国家示范基地正式评价准备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基地的分级分类指导,推进示范基地的改进、提升工作。
三、重视信息收集、资料填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基地发展情况的核查工作。定期组织报送年度数据和发展情况,确保报送资料的及时、完整、真实、准确。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规〔2017〕107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试评价结果的通报(工厅规〔2018〕115号)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八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规〔2018〕36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联系人:毛卉,电话:028-8626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