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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0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859
核心提示: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金融业综合统计是国家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金融业综合统计是国家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是有效监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提高服务效率的关键信息基础,是前瞻性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加快建立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要建立“统一标准、同步采集、集中校验、汇总共享”的工作机制,重点落实以下任务。一是建立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有效统计监测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金融活动。二是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全面掌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及时发现风险传导节点和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统计,支持内部关联交易判断和外部风险传染识别。四是编制金融业资产负债表,完善金融资金流量、存量统计,摸清金融业家底,强化宏观杠杆率监测基础。五是开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统计,反映金融体系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六是建立并完善债券市场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统计,有效识别市场风险及其传染渠道。七是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统计,以及互联网金融统计,加强对风险防控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上述任务与现行金融统计内容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实现金融统计全覆盖。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表示, 金融业综合统计必须实现“全覆盖”。一是对象全,即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二是业务全,即覆盖金融交易的全部链条,对每一笔金融交易,向上关联到最终资金提供方,向下关联到最终资金使用方,同时密切关注金融新业态、新产品,并适时纳入统计监测范围。三是内容全,即做到总量与结构分明、数量与价格兼备、存量与流量并重,从多个维度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

在谈到未来规划时,该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综合统计的外延,全面加强对风险防控薄弱环节的统计监测,主要是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统计。同时,持续强化统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业综合统计标准体系,完成基础统计标准与行业统计标准的对接;在总结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数据归集平台经验的基础上,以金融统计标准为先导,以信息安全为基石,综合运用现代信息和大数据技术,建设先进、完备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经过金融管理部门和数据报送机构的共同努力,基本建成运行机制顺畅、制度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技术手段先进、政策支持效果显著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

 
关键词: 金融业 综合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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