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从中国商务部网站获悉,商务部、人民银行等8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
试点实施期为2年。力争通过试点,打造“五个一批”、强化 “三大作用”。“五个一批”是指创新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技术和模式;构建一批整合能力强、协同效率高的供应链平台;培育一批行业带动能力强的供应链领先企业;形成一批供应链体系完整、国际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总结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供应链创新发展和政府治理经验模式。“三大作用”是指通过试点,使现代供应链成为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的重要领域;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成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