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通信管理局获悉,《四川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支撑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强调,支持电信普遍服务和跨行业共建共享,将电信设施定位于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加大对农村、贫困、偏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电信设施规划和建设力度;同时规定公共安全防护设施、道路交通和市政设施、广播电视和电力设施与电信设施实行共建共享,促进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
《条例》明确,突出电信设施与地方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加大公共机构和区域对电信设施建设开放,合理确定通信基站建设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