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在国税地税合并、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目前新税务机构“三定”制定已进入收尾阶段。随着“三定”规定的逐级逐步落实、全面落地以及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开始启动实施,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统一部署下,各级税务部门正紧锣密鼓启动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密集召开省级部署动员会、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等。
机构挂牌、落实“三定”、非税收入征管划转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三场“主攻战”。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
今年6月15日,我国省级税务机构统一挂牌,税收机构改革正式拉开序幕。7月20日,县乡级税务机构同步挂牌,地方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成立,国税地税两支队伍全面会师。
目前,作为第二场“攻坚战”的“三定”制定已接近尾声。记者调研采访了解到,当前省局税务机关“三定”制定已经落实到位,各地正在密集批复市县级“三定”规定。与此同时,改革重心开始转向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已经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这项工作。
记者获悉,继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之后,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完善具体的交接方案和建设方案。
从动员部署到细节落实,各级税务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模版化操作、挂图式作战。日前,《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位于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大楼内的税务机构改革办公室看到,一面墙上挂着巨幅改革路线图,在制定改革总台帐和分台帐的基础上,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细分成12类别175个大项531项具体任务,从3月到12月细化到周,具体责任单位和时间表等一目了然,已完成的项目加贴红旗标识。
挂图作战、对表推进、督导问效、到点验收,正是为了确保改革任务能够层层落地。江西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胡立文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8月10日,省局机关“三定”暂行规定已经落实到位,全部机关干部职工“一步到位”实现同址集中办公,目前正在审批市县局“三定”暂行规定,8月底前完成批复工作。随着“三定”制定的基本落地,近期已将工作重心转到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合理确定江西省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范围,确保2019年1月1日社保费由税务部门顺利开征。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汤志水告诉记者,从广西情况来看,改革不仅关乎近4万名税务人员,还涉及149万纳税户、746万纳税自然人以及数千万缴费人的切身利益。
改革之难难在一线,改革之稳稳在基层。据汤志水介绍,8月3日,自治区税务局机关“三定”规定平稳落地,标志着广西税务已顺利完成“改好省局树样板”与“市县推进全覆盖”并行阶段的主要改革任务,即将准入新的改革阶段,这同时也意味着,机构挂牌、落实“三定”、非税收入征管划转这三场改革“主攻战”,已经打赢一场、正推进二场、将启动第三场。
“社保费从明年1月起开始统一征收,时间紧任务重。事实上,包括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开展调研、制定数据交接文件、组织培训、收集整理规范文件等相关工作早已密集展开。”江西省税务局社保费处处长杜晓华告诉记者,从5月22日江西省税务局成立非税工作筹备组,目前已经将目标细化为100项具体工作。接下来还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交接工作方案,确定本省非税项目划转范围、持续开展一线人员操作培训等。“挑战还是挺大的。”他说。
随着“三定”规定的逐级落实,全面落地以及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工作的启动实施,改革已呈现出多层级叠加、多事项叠加、多主体叠加的局面,改革艰巨性和复杂性全面展现。新的税务机构还将同时面对纳税人和缴费人两大群体,也意味着服务发展的渠道更多、受众更广、作用更直接。
正如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所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省、市、县、乡4级税务机构,面向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王军指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改革,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
“税务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将有效促使我国税务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有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深入推进税收管理机构专业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