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日公布了《关于开展煤矿机械化改造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前,四川省应实施机械化开采的矿井100%实现机械化开采改造的目标,不能实施机械化开采改造的落后小煤矿将引导其关闭退出。
根据行动计划,到2018年底,四川机械化开采煤矿和按机械化设计建设的煤矿占应实施机械化开采矿井总量的50%,2019年底达到80%,2020年底达到100%。三年攻坚行动期间,四川将暂停核准新建项目,停止核准所有非机械化改造的改扩建项目。同时,将严格煤炭资源管理。
据四川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部分煤矿存在关键作业环节、重点部位用人多,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低,事故风险较大的顽疾,四川省通过大力推动煤矿机械化改造,以提高煤炭行业的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加快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在落后产能限制上,对9万吨及以下的煤矿通过兼并重组、产能置换、关闭退出、应急储备等方式分类处置。对资源枯竭煤矿,不符合资源配置的,按规定关闭退出;对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煤矿实施有序退出;对灾害严重的煤矿原则上不再提高生产能力,不再配置煤炭资源,重点引导退出。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或建设矿井,在兼并重组或产能置换后,通过进行机械化改造提高生产能力或建设规模;对已实现综合机械化开采的优质产能,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核增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