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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1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次数:1052
核心提示:川经信办信息化函〔2018〕18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
 川经信办信息化函2018〕18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226号)要求,2018年我委将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持续跟踪监测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及关键指标情况,加快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地图建设、应用及推广,推动两化融合发展向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转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结合当地两化融合推进重点,确定参评企业,实现对区域内优势和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的全覆盖。引导企业主动、真实地通过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四川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在线填报数据。该系统可为参评企业自动反馈评估诊断结果,主要包括参评企业两化融合总体水平和所处阶段、各项关键指标与全国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对标情况等,通过评估诊断发现问题,通过对标引导找准方向。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于8月17日前,组织本地企业登录http://scpg.cspiii.com/,通过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四川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形成系统自动反馈的自评估报告。原则上参与评估企业数量(含新增和更新)成都市不少于500家,德阳和绵阳不少于200家,泸州、南充、宜宾不少于100家,其余各市(州)不少于80家,或不少于各市(州)列入国家统计监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50%。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及下辖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系统中上报问卷结果(避免暂存和未上报两种状态),并根据2015年下发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实现对参评企业评估情况逐级审核。

四、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处:

李宏路   028-86263053

两化融合评估业务、平台技术咨询:

010-88686445,010-88686127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关键词: 四川 两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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