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中小企业攀枝花网 » 政策 » 政务动态 » 正文

四川法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择性司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3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780
核心提示:四川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近日在成都召开。与会者提出,全省法院要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
四川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近日在成都召开。与会者提出,全省法院要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司法,审慎采取保全措施。

四川省法院副院长刘楠介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将围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大主题,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通过一年时间构建四川法院民商事审判质量支持新体系,形成审判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探索审判质量监管的四川经验。

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在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商事审判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强化执法办案职能担当。据悉,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省法院即将出台“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40条实施意见。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全省法院将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依法认定新型融资担保的法律效力,丰富和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方式,审慎处理金融创新领域的纠纷,合理支持和保护金融创新,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此外,全省法院还将探索建立破产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机制,利用最高法院“一网两平台”,及时公开破产审判信息,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破产审判效率。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