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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21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四川展团参展企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3  来源:四川省经信厅网站  浏览次数:1764
核心提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局)、有关行业协会: 第21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工博会)将于2019年9月17日至21日在国家会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局)、有关行业协会:

第21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工博会)将于2019年9月17日至21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强化“四川制造”推广应用,推动优势产品、优势装备“走出去”,我厅将继续组织工业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博会概况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自1999年创办以来,历经多年的发展创新,通过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品牌化运作,已发展成为通过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中国装备制造业影响力最大、展品水平最高、展示面积最大、专业观众最多的国际工业品牌展,是中国工业领域面向世界的一个重要窗口和经贸交流合作平台,是经国务院批准唯一具有评奖功能的大型工业博览会。去年到场参观的中外观众已达17.4万人次。

第21届工博会将于2019年9月17日-21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规划展示面积超28万平方米,设数控机床与金属加工展,工业自动化展,节能环保技术与设备展、信息与通信技术应用展、新能源与电力电工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展、机器人展、科技创新展和新材料产业展等9大专业展。同期将举办数10场高质量的高峰论坛及活动。

二、组团参展计划

我省自2015年起,已连续4年组团参加工博会。近两年,我们着力展团预热宣传、产品评奖申报、集中多维展览,有力提升我省企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并连续两届斩获工博会“创新金奖”。为实现参展成效的新突破,今年,我们将优化展馆位置、扩大展馆面积,促使参展企业实现精准供需对接和品牌价值提升,同时举办产业招商活动,推动我省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预热宣传。

2019年7月起,通过工博会官方网站、工博会新媒体平台以及工博会四川专刊三大渠道对参展“四川造”产品进行针对性推广,直接高效地提升我省展团受关注度。

(二)申报评奖。

推选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参展产品参与工博会评奖申报,力争连续第三次夺金,进一步提升四川企业品牌价值和市场知名度。

(三)集中展示。

在会展中心4号馆B区(节能环保技术与设备展区)设置四川展馆,展示面积500平方米,拟采取“互动体验+实物展示+展板展示+视频播放”以及现场作业演示展现我省智能制造水平。

(四)产业招商。

筛选目标企业并先期沟通对接,在展会期间开展产业招商活动,邀请目标企业到场,发布我省产业招商项目、组织示范园区现场推介,力争促成一批工业产业签约项目。

三、报名条件及范围

(一)报名条件。

1.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

2.参展产品(项目)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需具有前沿性、创新性、互动性和良好示范应用效果。

(二)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等产业。

四、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流程。

1.企业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及时向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局)或有关行业协会提交《工博会报名表》(附件1)。

2.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局)、有关行业协会对企业和产品(项目)审查核实后,汇总报名情况填写《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上报。

3.经济和信息化厅征求相关意见,确定最终参展企业及产品(项目)。

(二)相关要求。

1.四川展馆展位费及主体形象特装费由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

2.入选参展企业需根据宣传展示要求,配合提供相关素材,并保证展示期间展品、人员到位。

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局)、有关行业协会于2019年3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扫描版发送至邮箱361421472@qq.com。

联 系 人:曾婉昀

联系电话:028-86265710

 

附件:1.工博会报名表

2.报名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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