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吉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意见。从反馈意见来看,多家大型企业因环境问题突出而被点出。
其中,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在双辽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生猪养殖场,严重破坏污染生态环境;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雏鹰公司)敞开式粪尿储池异味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并未批先建多个违法项目,严重破坏草原生态。
督察还发现,雏鹰公司超面积违法占地(草原)问题突出,洮南市对雏鹰公司破坏草原行为不但没有查处,反而在申请草原禁牧奖补资金时将这些草原上报,套取国家草原奖补资金84.68万元。
看督察组“来不来”确定是否加大整改
吉林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662家,立案处罚283家,罚款2062万元;立案侦查26件,拘留3人,约谈55人,问责381人。
督察指出,针对东辽河污染治理不力问题,严格处理,严肃问责,对时任辽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等作出免职处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但是,督察也强调,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力等问题,甚至还有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的情况。
督察指出,松原及长岭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重发展、轻保护,长期纵容中粮集团下属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在双辽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生猪养殖场,严重破坏污染生态环境,当地有关部门从未进场检查,并向省政府建议将企业所在区域调出保护区。为应对督察,长岭县环境保护局甚至编造文件,为违法企业“打掩护”。
同时,一些地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以督察组“来不来”为标准,确定是否加大整改力度,有的甚至寄希望调整规划或区划范围来规避整改,试图蒙混过关。
如珲春市寄希望通过调整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范围,让违法违规项目合法化,整改方案要求,2018年8月底前完成对该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的排查整治及生态恢复,但当地仅对第一轮督察指出的4个具体问题开展整改,对保护区其他500余处违法问题视而不见。
企业将草原变成“自留地”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省开展“回头看”期间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吉林省洮南市雏鹰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破坏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为此,督察组于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专程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群众举报属实,当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
洮南市是白城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地处松嫩平原西南部。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牧草地2.1万公顷。雏鹰公司年出栏400万头生猪一体化项目是洮南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之一,计划使用草原1万公顷,规划建设养殖小区86个,2013年9月开始建设,并于2014年陆续建成,目前已投入使用26个,存栏生猪53万头,占用草原近10万亩。
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征占草原面积超过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小于70公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督察发现,在雏鹰公司生猪一体化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项目一期计划使用草原约10万亩,本应作为一个整体项目报批,但实际却被拆分多个小项目,这些项目均在同一时段、同一区域建设,属于同一建设主体,均属生猪一体化项目的组成部分。
督察强调,洮南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畜牧业管理等多个部门揣着明白装糊涂,在项目把关过程中顺水推舟,对分拆项目予以备案或审批。尤其是市畜牧业管理局,作为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19个项目审批一路绿灯,甚至在2015年9月15日同一天内集中审批生猪繁育二场、繁育三场、育成五场、育成六场等4个项目。
同时,雏鹰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私自开挖两个鱼塘,违规开垦种植水稻,未经批准建设科研中心办公楼、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润禾日盛光伏发电项目等。督察发现,雏鹰公司俨然将草原变成“自留地”,肆意开挖大量沟渠,分割草原,严重破坏草原的整体性。园区内道路纵横,修路过程中随意挖沟取土,未采取任何修复措施。
此外,督察发现,雏鹰公司共建设30个大规模粪尿储池,均为敞开式。企业还以改良土壤之名,直接将粪尿排放到附近草原,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督察组现场对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内地下水总大肠菌群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932倍、浊度超标63.8倍,氨氮超标23.6倍;厂区外地下水浊度超标9.03倍、总大肠菌群超标2倍,污染十分突出,附近群众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