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为减税降费护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浏览次数:1801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
近日,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等改革措施。专家分析,改革方案对进一步理顺央地财政分配关系,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具有重要意义。从短期看将有利于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从长期看则将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

有力保障减税降费

近几年来,减税降费是中国经济的关键词汇,也是积极财政政策发力的重要体现。1月1日起,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5月1日起,降低社保费率……今年1-7月,全国已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492亿元,在2018年减税降费1.3万亿元基础上,预计今年全年将继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2万亿元。

“中国今年的减税降费规模是空前的,在世界上、中国财政史上,都没有这么大规模。”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

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也给财政收支平衡带来较大压力。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看来,近年来减税降费力度越来越大,今年的目标2万亿元更是占到去年全国财政收入的10%以上。与此同时,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支出增加,这就更加凸显了通过改革缓解地方尤其是财政运行困难地区收支压力,增强地方应对减税降费能力的重要性。同时,进一步理顺央地财政分配关系,这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方案》明确,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之举,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保障。要通过《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创造条件,确保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稳定地方收入预期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占全部税收比重超过30%。针对增值税部分,本次《方案》明确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自2016年5月,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同步,中国实施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过渡期暂定2年至3年。目前,过渡期时限已到,《方案》再次明确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

“《方案》的出台稳定了社会预期,将为地方财政收入提供有力支撑。”何代欣说。《方案》指出,鼓励地方在经济发展中培育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环境。

在留抵退税方面,《方案》明确保持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担比例不变,并为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提出相应改革办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此项政策与原来的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相比较,最主要的变化在于能够根据各地的增值税收入情况来进行留抵退税额度的分摊,这充分考虑到了增值税税基流动的特点,避免了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产业结构的制约,外购数额大而导致当地财政退税负担重的情况,这样的留抵退税分担机制更为公平、合理。

拓展地方税收来源

针对消费税,《方案》明确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认为,明确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有助于扩大消费税税基,拓展地方政府收入来源。“消费税目前属于中央税,在中央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健全地方税体系就是要给地方一些税源相对充足、收入相对稳定的税种。消费税稳步下划地方,有助于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的相对稳定。”他说。

何代欣认为,消费税征收由生产(进口)环节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也将提高地方政府在鼓励经营、扶持消费市场等方面的积极性,有助于改善当地消费环境。“减税降费能否可持续?效果怎么样?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现在来看,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推出将为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护航。同时,通过减税降费,也推进了央地收入分配关系等财税体制改革中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释放了积极信号。”何代欣说。(记者 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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