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下称《条例》)。李克强总理指出,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李克强强调,要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切实筑牢法治保障的基石。
据《经济日报》报道,世界银行在其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把中国列为过去一年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度最高的20个国家之一。
据悉,世界银行对各国营商便利度的总体评分来自于对十个方面的评估,至少在三个方面实施改革才能被列入这20个国家名单之列,而世界银行的评估显示,中国在八个方面都有实质性改善。
近年来,中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来激发市场活力。
现在,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基本一站式解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更加简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多证合一”;行政审批事项也大幅减少……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改善的感受往往最敏感也最深刻,近年来中国经济新动能持续井喷,背后正是良好营商环境在发挥重要作用。
但营商环境改善没有止境。一方面,在营商环境的一些关键领域和环节,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另一方面,一些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举措,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无法进一步复制推广,各地区和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一批成熟经验,也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系统固化。
现在出台《条例》正是升级经验、固化成果、推动“放管服”法治化的重大举措。细审条文,不难发现,整个条例凸显了四大关键词:依法、公平、限权和护权。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有减损市场主体权利的行为,这是“依法”;来自政府的无论是干预还是促进措施,面对所有市场主体都是一视同仁,这是“公平”,依法规范或限制公权力对市场主体的实施,这是“限权”;通过各种路径,维护好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利益,这是“护权”。
媒体注意到,《条例》在征求意见稿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如要求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提出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个人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有恒产者方有恒心,一个地方要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创业,就必须把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人身权益作为头等大事。
而今《条例》出台,如果再辅之以必要的配套措施,无疑等于给了企业家一颗定心丸。
哪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哪个地方就是投资的热土。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的背景下,《条例》的出台不仅意义重大,相信也会随之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