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敦煌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及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免除反担保;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照规定核销代偿损失。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给予优先支持。对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帮助借款人渡过难关,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较大导致现金流暂时不足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银行在展期期间将给予借款人优惠利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将继续给予担保。
据了解,目前敦煌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